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正文
  •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2015-05-07 17:17  

    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荆楚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外语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荆楚理工学院外语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帮助。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和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和学院的管理工作;

    (三)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和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五)发展与兄弟院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会会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人事结构与职责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的组成:团委学生会由十四个机构组成。它们分别是:主席团、文秘部、组织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治保部、宣传部、纪检部、心协部、文艺部、社团部、学通社。

    第七条 人员结构:主席团包括主席1人,团委副书记1人,副主席2人。其他各部门包括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 各机构职责:

    (一)主席团职责:

    1) 主席团是团委学生会直属领导机构,在学生会之间担任上承下传职责的一个重要团体,在学生会有一定的决策权;

    2)在有关重大活动中直接参与讨论和组织工作,并担负学生会的协调工作,包括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协调和各项活动中部门与部门的职能协调;

    3) 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成员确保分管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1、主席职责:

    1)据学院学工办、校学生会及学校相关部门的指示,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负责制订本院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大体的安排。

    2)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3)做好与学院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教学科、学生科、综合科);

    4)每月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贯彻学校布置的各项有关任务。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并统筹,检查工作计划落实的情况,并调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学生会各部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5)按时向老师及学生会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老师反映并与学院领导协商解决;

    6)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指导学生会各部、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听取各班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班开展工作和活动。并加以督促检查;

    8)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和部门评优,以及培养学生会的优秀接班人;

    9)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对各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分工,督促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

    10)做好与我院其他主席团成员及各二级学院主席团的工作交流与融合。

    2、团委副书记职责:

    1)负责院团委的日常工作,协助书记工作,及时向书记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学生团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

    2)负责各部门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成员关系;

    3)完成书记和校团委交给的任务,部署各部门的工作,对书记和委员会负责;

    4)书记不再是执行书记职责;

    5、协助主席管理好学生会事务

    3、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全局工作;

    2)积极做好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3)协助主席分管学生会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并参与开展所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向主席汇报各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4)抓好学生会组织的常规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完成主席交给的任务。

    5)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表主席行使各项主席职责。

    (二)纪检部职责:

    1、做好本院全体学生上课的考勤记录并及时准确的汇报给老师,且会以张贴公告的形式来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组织纪律性。

    2、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纪律工作。

    3、负责备案学生会例会和各项活动的考勤和工作进程记录,为期末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比提供依据;

    (三)组织部职责:

    1、负责每月对的团组织生活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

    2、负责团费收缴和管理;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3、负责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注册,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4、负责对团干,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团干培训;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

    5、做好“推优”工作,做好“评优”工作,组织好“优秀班集体/团支部”评选工作。

    (四)宣传部职责:

    1、负责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活动并做好宣传,如海报、宣传展板、通告、小黑板、活动照片等, 使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2、做好宣传栏的清洁及美化,配合好学通社微博微信的更新、文章的收集;

    3、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传达宣传工作任务,组织举办书画比赛等文艺性活动。

    (五)学习部职责:

    1、及时向各班传达教学科下达的教学任务及考试信息,向教学科反映各班出现的教学问题以便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学院内部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如早晚自习、英语角、演讲朗诵比赛等;

    3、 组织学校的学习类活动(如辩论赛、演讲、朗诵比赛)的院内初赛,并做好推荐工作;

    (六)生活部职责:

    1、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和活动,及时反映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

    2、负责学院宿舍卫生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安全;

    3、负责本学院教室卫生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和各班各年级劳生委员的管理;

    4、负责本学院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及相关工作;

    5、负责院内或校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6、协助学生科做好贫困生、贷款生档案整理及相关工作。

    (七)女生部职责:

    1、检查归寝及卫生情况;

    2、协助辅导员老师进行女生的管理工作;

    3、处理女生生活、安全、纪律等问题;

    4、关心女生的切身利益,加强女生间的沟通与交流;

    5、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女生节、健身操大赛选拔等活动。

    (八)治保部职责:

    1、检查归寝及卫生情况;

    2、协助辅导员老师进行男生的管理工作;

    3、处理男生生活、安全、纪律等问题;

    4、时刻关心同学们的生活状况,开展各种有益的课余活动。

    5、做好校园管辖区安全巡逻及维护

    (九)文秘部职责:

    1、文书工作

    1)负责归纳制定学生会每学期,每学年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负责其它各种相关的文字书写工作;

    2)负责记录部长例会,主席团例会,团委学生会召开的一切会议等。

    2、上传下达

    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落实主席团布置的工作任务, 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管理我院学生会人事档案,整理学生会日常活动;

    2)跟进部门会议、活动,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积极改进工作,服务同学。

    3、档案及资料管理

    1)负责学生会内部日常事务相关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如工作证、通讯录、证书奖状等;

    2)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种资料的汇总、整理以及备案;收集部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活动的的计划、策划书与总结、活动照片以及影音资料等整理存档;

    3)负责清点管理学生会成员的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电子档案的制作;

    4)定期就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对新档案进行整理、归类、保存。

    (十)学通社职责:

    1、负责院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新闻消息写作以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稿件审核,统一上交外院视角报社;

    2、负责我院团委学生会官方博客/微博的管理;

    3、负责每月向综合办提供当月学生活动新闻及照片,协助管理学院网。协同院报社、宣传部管理微信公众平台;

    4、负责每周向校会上报学院周新闻、安全隐患、难以解决的学生问题,每月向校报、荆楚理工学子圈推荐学院优秀稿件;

    5、定时组织各班班长及宣传委员会议,及时传达学院精神,引导学院舆论走向,收集学生问题;

    6、负责组织文学交流、校园新闻写作培训、征文等类文学活动。

    (十一)文艺部职责:

    1、负责团委学生会中与文艺有关的活动等;

    2、组织学院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十大歌手、主持、舞林大会等文艺活动;

    3、发掘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十二)体育部职责:

    1、组织学院内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2、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竞赛(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

    3、负责院篮球队、足球队等的组建培训活动。

    (十三)社团部职责:

    1、主要负责组织本系学生参与“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疯狂英语节”,“大学生辩论赛”等,另外社团部会根据全院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

    2、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及时收集各社团活动情况并进行汇总存档,对社团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做好预设解决方案,并在社团具体活动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帮助;

    4、根据学校和学院发展动态组织和创建符合要求有利于学生进步的社团。

    (十四)心里协调部职责:

    1、帮助同学们的心灵健康成长,伴随同学们度过美好的大学生活;

    2、协助校心理咨询中心举办“5.25心理健康系列活动”和各种有关心理方面的活动。

    第九条 部门内部分工:

    1、部长直接对分管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监督和督促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

    2.、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4、各部应有专人记录考勤、奖惩情况。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团委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主席团例会每周一次,讨论下周的工作事宜;部长副部长例会两月一次,作前两月工作总结,并讨论下月活动计划;团委学生会全体大会每月一次,会上主席团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 大型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需交活动总结,交由文秘部在网上公布并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十五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文秘发布到网上,以保证新闻的即时性。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主席团、学生科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十七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主席团、学生科,支付方式必须采取公务卡刷卡。

    第十八条 刷卡前需要提供正式发票,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条 每学年末主席团须向团委学生会通报该学年学生活动经费支出状况。

    第二十一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外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5年6月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