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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1-05 点击量:

外国语学院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一、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签到、领取监考牌,提前20分钟监考教师佩戴监考牌到达考场,在黑板上书写“端正考风 严肃考纪”、考试科目、考试时长、考生的专业班级及该场监考教师姓名,仔细检查试场(尤其是桌面和抽屉),核实学生身份及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人、证不符或者非应试学生应令其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必须提醒考生考试纪律和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座(注意:这里要随机安排座位,不能按照学号排座次),要提醒考生将携带的非考试用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讲台前面和最后面),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学生如带手机,提醒学生关机上交,考试结束后领走);

三、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必须指导考生填写姓名、学号、座位号和签到表,监督考生在《荆楚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签到记录表》上签字,必须逐个认真进行核对;本次考试不另发答题纸,所有答案一律在试卷上作答,试卷即答卷;

四、监考教师应严守监考纪律,考场内手机一律关机,做到不接听电话、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答题、不擅离职守、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以任何理由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试场;不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如考生对试题印刷问题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不允许学生互相借用橡皮擦、透明胶,面巾纸传递答案;

五、在考试期间,除考务人员、巡视人员外,监考教师必须禁止非本试场考生和其他人员进入试场;

六、考试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荆楚理工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如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应及时提出警告,并记录和保存证据报巡考或者是教研科处理;

七、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考试剩余时间;

八、考试结束铃响后,通知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把试卷(答卷)和草稿纸放在桌上,等监考老师把试卷(答卷)和草稿纸核收清理完毕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答卷。同时,监考教师要在考场内清点试卷分数,准确无误后到考场办公室装订上交;考生签到表一并贴在考试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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