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事务办公室职责:
1、协助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制定学院学生工作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学生工作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落实。
2、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学生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和管理办法,建立学生行为管理机制。做好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
3、协助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及培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辅导员(班主任)期末考核工作。
4、配合学校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建和共青团的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团员思想教育、推优、评先工作。
5、负责指导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本院学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加强学院各类社团的指导、管理工作。
7、配合学校学工处做好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评优评先工作。
8、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生、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9、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率统计、就业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