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标准及评审办法(试行)
一、入园条件
(一)学生项目入园
1、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依托实际项目申报,通过创立实体公司进行运营;
2、实体必须自愿接受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项目必须能为我校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岗位;
4、项目必须是已经存在的实际项目或实际项目的延伸,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以此为基础,鼓励项目与专业相结合,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相结合,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鼓励项目体现办学特色。
5、实体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抗风险能力;
6、实体入驻园区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二)教师科研成果孵化项目
1、有成熟的、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
2、为我校学生提供科研助理岗位或实训工位。
(三)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需求学校安排入驻。
(四)校企合作项目入园
1、校企合作项目以企业实体为主。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好。;
2、企业产品(服务)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并有相应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能力;拥有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或产品,或从事该领域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进驻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拥有与其研发、生产需要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企业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意识;
4、企业与学校或二级学院已签署合作协议,并为我校学生提供科研助理岗位或实训工位;
5、企业项目已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或拥有已授权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得到优先支持。
二、入园流程
1、申请:领取填报《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申请表》后,提交申请表、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2、评审:
(1)学生项目:二级学院推荐--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评审—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2)教师科研成果孵化、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校企合作项目:二级学院推荐—科研处审核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3、协议: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与入园实体签署入园协议。
4、入驻:签署入园协议的实体正式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同时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项目审核
(一)评审要求
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入园的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入园项目原则上分为如下三类:
1.实习实训项目:针对我校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或顶岗实习的项目;
2.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指从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研究与设计及后期孵化的项目,园区不接纳纯销售型项目,但与开发研究与设计型项目相配套的销售可以入驻;
3.服务型项目:指通过提供服务来实现,如提供广告宣传策划、形象设计、会计业务、法律咨询等。
评审时,项目实体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项目计划书。企业还需另外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股东构成、行业状况及发展方向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企业近期发展规划及目标制度。
(二)评审程序
1、入驻学生项目通过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园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2、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并根据入园评分标准进行审核后,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与入驻项目签订入驻合同,根据实体规模安排办公场地。
(三)评审计分标准
根据申请项目的市场需求、科技含量、负责人素质、作业团队、指导老师、经费保障、发展目标、运行管理等8大方面内容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不考虑入园。各项分值分布情况如下:
1.市场需求。有企业合作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社会需求程度。满分15分。
2.科技含量。生产过程、经营过程及其结果的科技含量。满分15分。
3.负责人。个人综合素质及其与该项目的适合度。满分10分。
4.作业团队。人数合适,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满分10分。
5.指导教师。学校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适合该项目且富有热情。满分10分。
6.经费保障。包括创业成本核算,有来自于企业的资助经费或其他自筹经费作保障。满分20分。
7.发展目标。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满分10分。
8.运行管理。管理制度(包括业绩考核)全面、规范、得力,对风险和问题有预期和分析及相应的对策。满分10分。